服務項目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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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業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托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并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研究開發費用口徑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執行。
三、確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直通車”
如果評價分值低于60分,但符合《評價辦法》第六條第(1)~(4)項條件的企業,若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四、企業評價的流程
企業可根據本辦法進行自主評價,并按照自愿原則到服務平臺注冊企業基本信息,在線填報《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確認條件的,經公示無異議,納入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賦予18位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
五、科技型中小企業有效期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登記編號”從公告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