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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做好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陜西省科技廳關于做好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陜高企辦發〔2019〕1號》的相關規定,為了做好全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工作,現將通知予以轉發,并就相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凡2016年經陜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三)能夠對認定申請材料做脫密處理,并能夠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涉密企業。
二、申報條件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須同時完成網絡申報和紙質資料申報。網絡申報截止時間2019年6月20日;紙質資料申報集中受理時間時間為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網絡、紙質材料進行初審,合格后方可進入認定評審程序。
四、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申請材料。
(二)網上申報
1.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進行注冊登記,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提交(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已注冊企業請在申報前通過信息變更完善企業基本信息。火炬中心網絡系統進行了整合,實行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平臺登錄。原注冊企業用戶密碼均無法使用,新的用戶名為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對應的密碼需要使用"找回密碼"或"企業帳號申訴"功能模塊重新設置(詳細步驟見附件1)。
2.注冊信息受理通過后,企業按認定管理系統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附件,具體要求見附件2),企業完成申請書在線填報和附件上傳后方可提交,否則視為網絡申報不合格,不能參與評審認定。
3.參加評審企業信息均以網絡申報為準,請注意網絡資料的完整、準確;未進行網絡申報或網絡申報資料不完整企業不能參與評審,請各申報單位注意網絡申報審批進度,確保網絡審核通過,以免影響參評。
(三)紙質申報
1.紙質申報資料由申請書和附件資料構成,須提交兩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內需裝訂專項審計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2.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與申請書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具體要求見附件2。
3.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信息安全。
4.紙質材料雙面打印膠裝成冊,封面按照生成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第一頁制作,書脊須打印企業名稱、正副本標注,封面右上角顯著處標明企業所得稅主管機關名稱(具體到稅務所或管理科)。
五、中介機構
申報企業可自行選擇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中介機構(省內省外均可)出具年度和專項鑒證報告。建議企業選擇中介機構時要求機構出具符合條件證明,必要時可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www.cicpa.org.cn)機構信息公開-公眾查詢(會計師事務所查詢)模塊確認機構是否有違規行為。認定辦公室在評審前對提供報告中介機構資格進行核實。
中介機構須具備條件: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時間集中報送紙質材料。
(二)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參審資格。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中介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三)各申報企業合理安排填報時間,錯峰申報,防止因網絡擁堵造成數據丟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使用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與省高企認定辦公室聯系。
七、其他事項
《認定辦法》、《工作指引》等文件可以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政策法規"內下載。
八、紙質材料報送地址
西安市碑林區環城東路南段1號生產力大廈7樓706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