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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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技術轉移轉化獎補和資助相關項目
一、申報類別
1.技術轉移轉化獎補
2.技術轉移機構資助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是西安市轄區(含西咸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資信可靠,能滿足實施項目所需的研發條件與經費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與財務管理制度。
(二)以企業為實施主體的項目,要求項目知識產權明晰。企業注冊地和納稅地在西安市轄區范圍內。
(三)已獲得市級專項資金扶持未驗收結題或同一年度內已申報市級其它專項資金的項目,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企業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不同類別或同一類別的建設(或項目)類計劃;獲得市級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驗收不合格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項目。
(四)除項目自籌資金外,項目單位應具備籌集科技計劃實際扶持資金與申請資金差額的能力,并需出具承諾函。同時要對自籌資金來源,包括已獲得中省市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引進落地配套、基金(專項)、項目申報、立項支持等情況進行詳細說明。
(五)為了避免重復支持,禁止同一項目同時申報不同類別計劃或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交內容相同(相似)的項目申請。市科技局將與市財政局對項目承擔人、參與人、項目名稱、內容進行查重,一經發現將影響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信用等級。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承擔科技計劃項目或生產經營中有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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